為積極應對人口發展新形勢,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國務院近期明確提出,鼓勵各地根據常住人口規模,健全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這一政策導向,旨在系統性地解決“幼有所育”的民生關切,減輕家庭養育負擔,釋放生育潛力,并為嬰幼兒的健康成長創造更優環境。
嬰幼兒照護服務,特指為3歲以下嬰幼兒提供的科學養育、早期發展支持等服務。隨著社會經濟發展與家庭結構變化,雙職工家庭普遍化、家庭小型化趨勢明顯,傳統家庭內部的照護模式面臨挑戰,社會化的專業照護需求日益迫切。當前我國嬰幼兒照護服務供給存在總量不足、結構失衡、質量參差、費用偏高等問題,特別是與常住人口匹配的設施布局尚不完善,成為制約許多家庭生育意愿和養育質量的重要因素。
國務院此番強調“按常住人口規模”進行規劃建設,體現了政策制定的精準性和前瞻性。這意味著設施布局將不再局限于戶籍人口,而是全面覆蓋實際居住和生活在城市中的所有嬰幼兒家庭,包括大量流動人口家庭,這更符合新型城鎮化進程中人口流動的現實。各地需在新建居住區規劃建設與常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及配套安全設施,并與住宅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在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則要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因地制宜補齊設施短板。
健全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體系,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多方協同推進:
強化政府規劃引領與標準制定。各級政府應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公共服務體系,科學預測人口變動趨勢,制定專項規劃。加快建立覆蓋建筑設計、設施設備、人員資質、服務流程、安全管理、衛生保健等方面的行業標準與規范,為服務質量提供基準線。
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通過提供場地、減免租金、稅費優惠、財政補貼、購買服務等綜合措施,鼓勵和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個人,依法舉辦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支持用人單位以單獨或聯合舉辦的方式,在工作場所或就近為職工提供福利性照護服務,助力職工工作與家庭平衡。
推動服務模式多元化發展。在建設社區照護服務設施(如“寶寶屋”、社區托育點)的支持發展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種服務形式,滿足家庭差異化的需求。深化“醫育結合”,加強兒童早期發展指導,將健康管理融入日常照護。
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是關鍵支撐。支持職業院校開設相關專業,加強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建立健全資格認證和職稱評定體系,提升隊伍的專業化和穩定性,從根本上保障服務質量。
完善綜合監管與支持政策。建立覆蓋機構、從業人員和消費者的信用體系,實施動態監管。將符合條件的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消費券、補貼等政策支持范圍,探索與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等政策的銜接,切實降低家庭養育成本。
總而言之,按常住人口規模健全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是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提升民生福祉的重要舉措。它不僅直接回應了廣大家庭的現實期盼,有助于提振生育信心,更通過為最柔軟的群體提供最堅實的保障,投資于國家和民族的未來。推動這一政策落地生根,需要持之以恒的投入和細致周到的落實,讓普惠、安全、優質的照護服務觸手可及,真正成為支持家庭養育、促進兒童早期發展的溫暖力量。